由金华市婺城区水利水电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承接的婺城新区核心区块停车项目已正式开工建设。涉及到本工程所需的人防门,目前正式对外启动招标程序。为保证本次招标工作的顺利实施,请各潜在投标人按招标文件的要求认真准备好投标文件,准时前来投标。
一、项目名称
婺城新区核心区块停车项目-人防门
二、招标内容及工程规模
本项目招选一家单位为婺城新区核心区块停车场人防门项目提供材料并施工,具体数量详见投标函。
三、工期及质量要求
1、工期:配合主体施工要求,不影响主体施工进度。
2、质量要求:符合图纸设计及国家相关规范要求。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本采购项目不接受供应商以联合体的形式参加磋商。
五、现场踏勘
投标人自行组织对工程现场进行踏勘,以便获取须自己负责的有关编制投标文件所需的所有资料。充分了解工地位置、情况、道路、储存空间、装卸限置、技术要求、验收要求等,招标人对投标人由此而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错误报价等概不负责,所有招标时提供的文件均认为已完整无误包含在报价之中。
六、报价方式
本项目采用清单报价、综合单价包干。报价人的报价应包括因承包本次招标项目所需的设备价款、劳务、材料、质检(自检)、运输、装卸、安装、调试、缺陷修复、检测、验收、管理、风险、保险、税费及不可预见费用等一切相关的费用。
七、定标
1、对有效投标人(指响应并符合本投标文件所有要求的投标人),根据各投标人的报价,以总价最低价成交法确定成交供应商;
2、以含税价作为评标依据,以投标函的大写为准(税率不一致时以不含税价作为评标依据)。
八、履约保证金
1、履约保证金的收取及退还:成交供应商在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须向采购人缴纳预算金额1%的履约保证金,采购人可自主选择银行保函或者现金、支票等形式提交供货履约保证金。未按要求缴纳或提交供货履约保证金的,视同放弃供货资格。
2、供货履约保证金(或履约保函(保单),履约保函须由县级及以上的国有或股份制银行、保险公司等提供)于服务期满,协议责任履行完毕且无违约或其它质量问题后予以无息退还。
九、投标文件要求
投标文件组成须包含以下内容: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附件1)
2)授权委托书(附件2)
3)投标函(附件3)
4)投标人诚信承诺书(附件4)
5)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等
6)投标人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
以上文件装订成册(共1份)且加盖公章,密封并在封袋外侧盖公章,否则作废标处理。
十、投标文件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2年10月17日9时30分
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金华市婺城区水上运动中心行政楼311会议室
联 系 人: 施女士 联系电话: 13735677297
注:本项目为现场开标时间,开标时间地点同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及地点
十一、付款方式
1.合同签订后,门框进场后支付实际采购总金额的20%,门框安装完成支付至实际采购总金额的50%,门扇安装完成支付至实际采购总金额的95%,验收合格后付清剩余款项。支付方式包括但不限于汇票、银行转账、支票,具体以采购人需求为准”。(最终实际采购数量以项目实际运行所需按实结算)
2.结算时,成交单位须提供正式的税务发票并凭税务发票付款。
十二、其他
1、本招标文件涉及工程量以实际数量为准。
2、本工程工期紧、要求高,若中标第一候选人满足不了要求的,招标人有权选择第二候选人,依此类推;由此造成造成的所有损失由中标人自行承担。
3、本招标文件所有的附件与本标书具有同等效力,且解释权归招标人所有。
金华市婺城区水利水电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2022年10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