婺城新区农贸冷链物流中心工程总承包塔吊租赁工程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2-10-27  阅读:2353  来源:婺城区城投集团

   

金华市婺城区水利水电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承接的婺城新区农贸冷链物流中心工程总承包项目已正式开工建设。涉及到本工程所需的塔吊租赁工程,目前正式对外启动招标程序。为保证本次招标工作的顺利实施,请各潜在投标人按招标文件的要求认真准备好投标文件,准时前来投标。

一、项目名称

婺城新区农贸冷链物流中心工程总承包项目塔吊租赁工程

二、招标内容及工程规模

1、本项目位于浙江省金华市婺城区白龙桥镇三联社区,宾虹西路以南,纵二路以西总建筑面积13368.26m2,其中地下一层,建筑面积约4522.84m2,地上五层,局部三层及四层,建筑面积约8845.42m2;主体结构采用装配式钢框架体系,主要功能为商业、仓库、冷库等。

2、本次招标范围包括施工塔吊租赁:共2台,其中型号QTZ100(W6013)1台,型号QTZ125(ZJ6018)1台;设备必须处于完好状况,技术状况保持良好,运转情况良好

3、招标人始终保留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根据实际需要而对本合同承包范围内工作内容作出必须的变更调整(增减)或未包含在本合同承包范围内的部分工程指定由中标人施工的权力,中标人必须无条件执行。

三、工期及质量要求

     1、 工期:型号QTZ100(W6013)塔式起重机和型号QTZ125(ZJ6018)塔式起重机各1台。租期:租期约为6个月。具体租赁进场时间以招标人的开工令为准。且中标人不能因招标人的工期变更调整价格,且报价中含了所有的赶工措施费用;工期包括春节、法定节假日、高考、中考和设计变更、设计联系单调整、停电停水、灾害天气等影响工期的一切因素在内。

2、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规范。乙方提供的设备出厂时间需在2019年9月后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1、经营范围:具有合法营业执照,符合投标项目经营范围,满足建筑起重机械“一体化”企业;

2、资质要求:具备起重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为大中型建设项目提供同类产品的供货业绩,能够通过国家及地方相关监管部门的验收;

3、业绩要求:提供近5年完成过质量合格的类似工程项目3个及以上相同或相近的项目;

4、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需要提供近三年财务状况表)。

5、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6、机械设备要求满足本项目施工要求

7、其他要求:满足本项目施工要求。

五、现场踏勘

投标人自行组织对工程现场进行踏勘,以便获取须自己负责的有关编制投标文件所需的所有资料。充分了解工地位置、情况、道路、储存空间、装卸限置、技术要求、验收要求等,招标人对投标人由此而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错误报价等概不负责,所有招标时提供的文件均认为已完整无误包含在报价之中。

六、报价方式

本项目采用清单报价、综合单价包干。报价人的报价应包括因承包本次招标项目所需的设备价款、劳务、材料、质检(自检)、运输、装卸、安装、调试、缺陷修复、检测、验收、管理、风险、保险、税费及不可预见费用等一切相关的费用。

七、定标

1、对有效投标人(指响应并符合本投标文件所有要求的投标人),根据各投标人的报价,总价最低价成交法确定成交供应商

2、以含税价作为评标依据,以投标函的大写为准(税率不一致时以不含税价作为评标依据)。

八、履约保证金

1、履约担保的形式履约保证金/履约保函

2、履约担保的金额合同额10%的履约保证金或合同额20%的履约保函     

3、履约保函的要求:七日内无条件见索即付。

4、履约担保缴纳时间收到中标通知书起 3 个工作日内且签订合同前缴纳。

5、退还时间:履约保证金在临设完成时支付工程进度款时一次性返还(不计利息)具体按照合同约定执行

九、投标文件要求

投标文件组成须包含以下内容: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附件1)

2)授权委托书(附件2)

3)投标函(附件3)

4)投标人诚信承诺书(附件4)

5)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等(附件5)

6)附投标人相关业绩信息(提供近5年完成过质量合格的类似工程项目3个及以上相同或相近的项目)(附件6)

7)附投标人相关财务信息(需要提供近三年财务状况表)(附件7)

8)附投标人相关信誉信息(以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附件8

9)其他相关证明文件(附件9)

以上文件装订成册(共1份)且加盖公章,密封并在封袋外侧盖公章,否则作废标处理。

十、投标文件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2年10月31日14时

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金华市婺城区水上运动中心行政楼311会议室

  : 施女士                    联系电话: 13735677297

注:本项目为现场开标时间,开标时间地点同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及地点

十一、付款方式

1、乙方在收取机械租赁款时,须提供由乙方收款单位所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发票金额不得低于同期机械租赁款。若乙方未提供相应足额发票的,甲方有权拒绝付款。

2、当乙方收款单位或收款账号发生变动时,应以函件的形式书面通知甲方,否则甲方有权拒绝付款。

3、付款方式:①设备启用后,进退场费在安监备案完成后支付进退场费的50%,支付前必须按甲方要求提交付款资料及全额专用发票,其余50%进退场费、预埋件费在塔式起重机退场后由甲方一次性支付给乙方;

②月租金在每月15日预结算,次月支付上个月塔吊租赁费的70%,塔吊司机及指挥工工资的100%,按农民工专户支付;

③在机械拆除前提交结算单,在双方对结算达成一致,在机械拆除后一个月内支付剩余结算额。

4、中标人向招标人提供有效的等额发票后,中标人进行付款,否则招标人有权拒绝付款,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中标人承担。

十二、其他

1、本招标文件涉及工程量以实际数量为准。

2、本工程工期紧、要求高,若中标第一候选人满足不了要求的,招标人有权选择第二候选人,依此类推;由此造成造成的所有损失由中标人自行承担。

3、本招标文件所有的附件与本标书具有同等效力,且解释权归招标人所有。

  

 附件:

农贸冷链-塔吊租赁附件

 

         金华市婺城区水利水电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2022年1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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