婺城新区农贸冷链物流中心工程总承包 防水材料供货及施工工程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2-11-08  阅读:3239  来源:婺城区城投集团

金华市婺城区水利水电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承接的婺城新区农贸冷链物流中心工程已正式开工建设。涉及到本工程所需的防水材料供货及施工工程,目前正式对外启动招标程序。为保证本次招标工作的顺利实施。请各潜在投标人按招标文件的要求认真准备好投标文件,准时前来投标。

一、项目名称

婺城新区农贸冷链物流中心工程防水材料供货及施工工程

二、招标内容及工程规模

1、本项目位于浙江省金华市婺城区白龙桥镇三联社区,宾虹西路以南,纵二路以西。总建筑面积13368.26㎡,其中地下一层建筑面积约4522.84㎡,地上五层,局部三层及四层建筑面积约8845.42㎡;主体结构采用装配式钢框架体系,主要功能为商业、仓库、冷库等。

2、本分包工程招标范围包括屋面、楼面、地面、内墙、地下室范围内防水材料供货及施工,范围详见招标文件、防水做法图纸(《GBS2022-024婺城新区农贸冷链物流中心-部分工程做法》版本)要求及其所有附件、补充条款文件、澄清文件、答疑回复文件、询标承诺文件,合同文本,工程量清单等所包含的最大范围。

3、招标人始终保留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根据实际需要而对本合同承包范围内工作内容作出必要的变更调整(增减)或未包含在本合同承包范围内的部分工程指定由中标人施工的权力,中标人必须无条件执行。

三、工期及质量要求

1、工期:总工期不超过295日历天。具体开工时间以招标人的开工令为准。且中标人不能因招标人的工期变更调整价格,且报价中含了所有的赶工措施费用;中标人承包范围内的所有施工项目均完成且通过招标人、建设单位、监理人、建设局的验收,即为完工。

2、工期包括春节、法定节假日、高考、中考和设计变更、设计联系单调整、停电停水、灾害天气等影响工期的一切因素在内。

3、质量要求:不低于国家相关验收的合格标准。按照现行国家规范、行业标准、地方法规及设计要求达到一次性验收合格标准执行。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具有合法营业执照,财务状况良好;防水防腐保温工程专业承包资质二级及以上,注册资金不少于 200万元。

2、自2018年10月1日起,承揽过单个防水工程合同额不少于 100 万元的防水工程2项及以上(提供相应合同业绩证明)。

3、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五、现场踏勘

投标人自行组织对工程现场进行踏勘,以便获取须自己负责的有关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需的所有资料。

招标人向投标人提供的有关现场的资料和数据,是招标人现有的能使投标人利用的资料。招标人对投标人由此而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概不负责。

投标人应先到工地踏勘以充分了解工地位置、情况、道路、储存空间、装卸限制及任何其它足以影响合同价的情况,任何因忽视或误解工地情况而导致的索赔或工期延长申请将不获批准。投标人也应深入理解技术要求和验收要求,所有在招标时提供的文件均认为已完整无误包含在报价之中。

通过答疑和现场踏勘,可以认为投标人对现场环境、地形、地貌、地质、水文、地震烈度及气温、雨雪量、风向风力等条件已明了。现场条件均以实际情况为准(投标人不得以标书、地质报告或图纸表示与现场情况不符为由要求增加费用或拒绝施工)。

六、报价方式

本项目采用清单报价(图纸及清单详见附件)、综合单价包干。投标人报价括但不限于乙方为实施和完成本合同内容所需的所有人工费、材料费、税金、规费、材料检测费、机械费、管理费、合理利润、迁移费(含进出场调转费)、施工测量费、安全措施费、缺陷修复、临时设施费、文明施工费、成品保护费、三级配电箱费用、生活设施费、小型机具使用费、零星及辅助材料费、各种保险费、劳务合同备案手续费、塔吊盲区内的人工材料周转费、施工赶工费、夜班加班费及不能预见的施工场地内运料的杂工费以及本合同明示及暗示的一切风险,因工程报验、检测、协调等产生的外部费用全部由乙方承担,单价不因政策变化、市场行情、环境因素等任何情况而改变,乙方风险自担,乙方同意不以任何理由调整单价。工艺及规范规定的搭接、泛水、管洞、蓄水试验由乙方负责,不单独计算费用节点加强处理包含在单价内,不单独计算。

七、定标

1、对有效投标人(指响应并符合本投标文件所有要求的投标人),根据各投标人的报价,以最低价成交法确定成交供应商

2、以含税价作为评标依据,以投标函的大写为准(税率不一致时以不含税价作为评标依据)。

八、履约保证金

1、履约保证金形式:履约保证金/履约保函

2、履约保证金金额:合同价5%的履约保证金/合同价10%的履约保函。

3、履约保函的要求:七日内无条件见索即付。

4、履约保证金缴纳时间:收到中标通知书起 3 个工作日内且签订合同前缴纳。

5、退还时间:约定的工程内容全部完工经验收合格后不计息退还,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

九、投标文件要求

投标文件组成须包含以下内容: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附件1)

2)授权委托书(附件2)

3)投标函(附件3)

4)投标人诚信承诺书(附件4)

5)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等(附件5)

6)附投标人业绩信息(自2018年10月1日起,承揽过单个防水工程合同额不少于 100 万元的防水工程2项及以上(提供相应合同业绩证明)(附件6)

7)附投标人相关信誉信息(以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附件7)

8)其他相关证明文件(附件8)

以上文件装订成册(共1份)且加盖公章,密封并在封袋外侧盖公章,否则作废标处理。

十、投标文件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2年11月11日下午14时30分投标文件递交地点:金华市婺城区水上运动中心行政楼311会议室

  : 施女士                    联系电话: 13735677297

注:本项目为现场开标时间,开标时间地点同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及地点

十一、付款方式

1)每月25日前由中标人提交申请,经招标人审核确认后,支付中标人上月完成合格工程量价款的70%;

2)全部工程完工且经招标人验收合格后,支付已完成合格工程量的85%。

3)工程项目整体竣工验收合格、资料齐全,且待发包人与招标人完成中标人承包范围内的工程结算后,招标人于三个月内与中标人完成分包工程结算,分包结算完成后,招标人支付至最终结算价((最终结算价为扣除:①水电费;②罚款等后的费用)的97%;

4)剩余最终结算价的3%的质保金,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24个月内无质量问题后无息付清。

5)支付进度款时,乙方必须提供等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6)支付结算款前,乙方必须提供至结算金额100%的增值税发票,如因发票不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合同约定给甲方带来的损失由乙方承担;乙方跨地区经营时须提供工程所在地预缴税款完税凭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7)若因税率调整,本合同中约定的不含税单价不变,税率和税款相应调整。   

十二、其他

1、本招标文件涉及工程量以实际数量为准。

2、本工程工期紧、要求高,若中标第一候选人满足不了要求的,招标人有权选择第二候选人,依此类推;由此造成造成的所有损失由中标人自行承担。

3、本招标文件所有的附件与本标书具有同等效力,且解释权归招标人所有。

 

附件: 

婺城新区农贸冷链物流中心工程防水材料供货及施工工程-附件            

金华市婺城区水利水电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2022年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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