婺城新区农贸冷链物流中心工程总承包项目锚杆施工工程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2-11-08  阅读:3422  来源:婺城区城投集团

金华市婺城区水利水电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承接的婺城新区农贸冷链物流中心工程总承包已正式开工建设。涉及到本工程所需的杆施工工程,目前正式对外启动招标程序。为保证本次招标工作的顺利实施,请各潜在投标人按招标文件的要求认真准备好投标文件,准时前来投标。

一、项目名称

婺城新区农贸冷链物流中心工程总承包-锚杆施工工程

二、招标内容及工程规模

1、本项目位于婺城区三联社区,项目规划用地面积6508.51平方米,合9.76亩,总建筑面积约13368.26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计容)约8845.42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约4522.84平方米

2、本次招标范围施工图纸中所涉及的抗浮锚杆的供货、运输、安装、施工、交付使用前所需的所有工作和服务、竣工(分部)验收、竣工资料归档及保修等中标人风险承包范围均应符合招标文件、总包合同、施工图纸及设计变更文件、发包人要求等相关文件及要求。

3、招标人始终保留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根据实际需要而对本合同承包范围内工作内容作出必要的变更调整(增减)或未包含在本合同承包范围内的部分工程指定由中标人施工的权力,中标人必须无条件执行。

三、工期及质量要求

1、工期:具体开工时间以招标人的书面通知为准工期包括春节、法定节假日、高考、中考和设计变更、设计联系单调整、停电停水、疫情防控、灾害天气等影响工期的一切因素在内,中标人不能因招标人的工期变更而对报价进行变更,报价中已包含了所有的赶工措施费用

2、质量要求:达到现行国家建筑工程施工质量规范及验收标准,确保一次性验收合格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具有合法营业执照,具备地基基础工程专业承包叁级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施工企业。

2、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

3、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4、机械设备要求:满足本项目施工要求。

5、其他要求:满足本项目施工要求。

五、现场踏勘

投标人自行组织对工程现场进行踏勘,以便获取须自己负责的有关编制投标文件所需的所有资料。充分了解工地位置、情况、道路、储存空间、装卸限置、技术要求、验收要求等,招标人对投标人由此而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错误报价等概不负责,所有招标时提供的文件均认为已完整无误包含在报价之中。

六、报价方式

本项目采用清单报价、综合单价包干。报价人的报价应包括因承包本次招标项目所需的设备价款、劳务、材料、质检(自检)、运输、装卸、安装、调试、缺陷修复、检测、验收、管理、风险、保险、税费及不可预见费用等一切相关的费用。

七、定标

1、对有效投标人(指响应并符合本投标文件所有要求的投标人),根据各投标人的报价,总价最低价成交法确定成交供应商

2、以含税价作为评标依据,以投标函的大写为准(税率不一致时以不含税价作为评标依据)。

八、履约保证金

1、履约保证金形式:现金

2、履约金额中标价的5%

3、履约保函缴纳时间:中标人收到中标通知书后7个工作日内且签订合同前提供。

4、履约保证金退还:桩基分部(项)工程验收合格后无息退还。

九、投标文件要求

投标文件组成须包含以下内容: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附件1)

2)授权委托书(附件2)

3)投标函(附件3)

4)投标人诚信承诺书(附件4)

5)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等(附件5)

6)附投标人相关信誉信息(附件6)

7)投标人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附件7)

以上文件装订成册(共1份)且加盖公章,密封并在封袋外侧盖公章,否则作废标处理。

十、投标文件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2年11月11日15时

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金华市婺城区水上运动中心行政楼311会议室

  : 施女士                    联系电话: 13735677297

注:本项目为现场开标时间,开标时间地点同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及地点

十一、付款方式

1、预付款:无

2、工程进度款支付:

1)招标人在收到中标人进度款支付申请后一周内做出确认,招标人每月度支付中标人审核后产值的70%;

2)分部(项)工程验收合格、资料上报后支付至招标人审核后总产值的80%;

3、工程结算款支付:

1)工程项目整体竣工验收合格、资料齐全并项目竣工资料移交档案馆备案后,且双方结算完成,中标人提供全额结算金额发票后,招标人支付至最终结算价(最终结算价为扣除保险费、罚款后的费用)的97%;

2)剩余最终结算价的3%作为质保金,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满一年后,无息付清。

4、中标人未能完成月计划进度及质量要求的,发生调减变更未及时上报的,招标人有权暂缓支付工程款;

5、工程款支付时中标人应及时开具应付款相对应的发票,否则招标人相应顺延支付工程款。

6、中标人应及时、足额支付民工工资,因中标人未能及时、足额支付民工工资导致民工怠工、停工、集体上访的,由中标人承担全部责任,造成损失的由中标人承担全部费用。

十二、其他

1、本招标文件涉及工程量以实际数量为准。

2、本工程工期紧、要求高,若中标第一候选人满足不了要求的,招标人有权选择第二候选人,依此类推;由此造成造成的所有损失由中标人自行承担。

3、本招标文件所有的附件与本标书具有同等效力,且解释权归招标人所有。

  

 附件:

农贸冷链锚杆招标文件-附件


 

          金华市婺城区水利水电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2022年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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